3月11日上午,泗阳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。
会议决定:
任命吕中明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;
任命王爱民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;
任命刘须进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;
任命张鸿翔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;
任命董国宏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;
任命陈小勇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;
任命刘勇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;
任命狄运江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;
任命刘西同志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;
任命周娟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;
任命孙波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;
任命阙学来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;
任命庄德峰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局局长;
任命姜南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;
任命胡梅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;
任命林祥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局局长;
任命孙修利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;
任命宋亭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;
任命裴绪如同志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;
任命李波同志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;
任命王晓晖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;
任命仓义晶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;
任命张连马同志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;
任命刘青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;
任命宋一河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;
任命孙建华同志为县行政审批局局长;
任命沃恒东同志为县信访局局长;
任命崔亮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;
任命李娅娜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,免去其县人民法院王集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;
免去胡学成同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;
免去许丽娟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